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 自由時報-(斜屋頂建築 禁搭鐵皮屋)

    台北市政府繼去年放寬保護區及農業區興建農業建築物的建蔽率及樓層後,昨日通過農、保區建築物及有頂蓋農業設施「斜屋頂設置辦法」,作為配套措施,近口公 告實施,民眾未來可依規定,申請改善居住環境及生活品質。
    市府為提升農戶居住品質與形塑農舍整體景觀,去年底修正發布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郃分條文,將保護區及農業區興建農業建築物,建蔽率限制從基地面積的5%放寬為10%,樓層高度限制從2樓放寬為3樓,若以民眾擁有土地100坪試算,可使用樓地板總面積從10坪增為30坪,是原來的3倍。
    市府都市發展局依新修土地管制規則制定斜屋頂設置辦法,明定斜屋頂高度從基地地面至屋頂最高點,垂直高度最高為10.5公尺;屋頂斜率介於最大45度、最小約30度之間。
    斜屋頂面應以面向主要聯絡道路為原則;建材以採用竹、木、瓦、石等建材為原則,若用金屬或其他材質,也要維持類似質感,不得有鐵皮屋而破壞景觀。
    該辦法還規定,斜屋頂附設水塔、空調、視訊、機械等設施物及屋面排水,應配合建築物作整體規劃設計,因地形特殊等情況,得專案報請市府核准後興建。
    市府近日公告實施這項辦法,在不違背建築法等相關法規的情況下,農、保區內居民可申請興建(含新、增、改、修建)符合自然地景及環境景觀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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